PCT专利申请简介
PCT是国际合作条约的简称,是有关专利申请的国际条约。 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指定向该国际合作条约的所有成员国申请专利,并可以将进入国家的期限从12个月延长到30个月 (有些国家或地区可延至31个月),进入其选择的成员国国家。由于可以将进入国家的期限从12个月延长到30个月向其成员国申请国家专利,因此使申请人有更多的时间来考虑决定进入哪些国家申请相同主题的专利,并根据检索报告和初审报告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以满足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专利性。
PCT国际申请包括两个阶段:
(1)国际阶段:
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以中文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并要求中国的优先权,无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专利申请,并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出据国际检索报告。申请人可根据以上的检索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国际局将于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公布该专利申请。 申请人可在申请同时或在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提出国际初审请求,并交纳审查费。 国际初审单位出据国际初审报告,申请人可根据该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2) 国家阶段:
申请人可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届满前选择PCT成员国,并向该国专利局申请其国家专利,即:进入该国的国家阶段。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须将申请文件翻译为该申请国的官方语言,其主要程序与在国内申请专利相同,即包括:申请进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等程序。对于实用新型,大多数国家无须实质审查即可授权;有些国家没有实用新型专利,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在这些国家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完成进入不同国家的国家阶段的工作后,申请人则拥有不同国家的专利,他们相互独立,每一项都需要缴纳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