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高技术服务、资源与环境、航空航天 、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专利: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