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判别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
(1)行为人必须有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出现销售假冒他人商标产品的行为。
(2)行为人存在有损害商标权人的事实。即行为人因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非常严重的财产损失以及商誉损害。
(3)行为人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即行为人明知商品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产品,仍然选择继续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
(4)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即行为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商标侵权的七种行为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南京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南京商标注册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如果遇到商标侵权问题,商标持有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与侵权方协商解决
俗话说的好:“万事好商量。”我们如果碰到了商标侵权问题,可主动联系侵权方,告知其侵权行为,并表明协商解决的意图。双方可就商标侵权的事实认定和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我们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求助。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求助
我们可以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请从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受害方和侵权方难以达成一致时,受害方除了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求助外,还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