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那什么是商标异议呢?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商标异议的重要性有哪些?
(1)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流程的重要程序。
(2)商标异议是对商标局实质审查工作的有效补充。
(3)商标异议提高了商标局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社会公众对商标局工作进行监督。
(4)商标异议有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商标异议的作用
(1)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2)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3)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总之, 从以上商标异议内容可以看出:商标异议程序主要提示的是企业应当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商标监控管理,具体为:
1、在保护自身权益时,应当充分利用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反抢注,尽量做到抢先注册自己的商标,以免被他人抢注。
2、同时在日常的工作中,认真仔细地收集企业在宣传、推销和销售带有某种商标的商品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文件证据,包括广告、商品宣传手册、订货合同、提货单、发货单、账单以及商品陈列的照片,或者参加国际展览的证书、证明等。以便在发现抢注后,利用这些资料来撤销该抢注商标。
3、取得南京商标注册,只是商标保护的第一步,企业还应当注意监控本企业的注册商标,尽早发现影响企业商标权的国内外近似商标,充分利用各国对商标注册程序中的异议环节,避免发生商标获准注册后而启动昂贵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