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内电视综艺节目越来越多,各大卫视推出精美超卓的综艺节目,不仅在视觉上和听觉上给观众带来了饕餮盛宴,而且在精神文化生活中也添加了调味剂。电视节目的多元化使影视市场飞速成长的同时,相关问题也逐渐出现。由于电视节目建造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彼此借鉴、模仿和克隆的风气使得荧屏上出现大量的同质类节目,商标侵权、侵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也屡见不鲜。
在我国,典型的相关案例就是近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一案。对于我们来说,《非诚勿扰》就是江苏卫视的相亲节目,而对于熟悉电影版《非诚勿扰》的观众来说,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是在电影《非诚勿扰》之后播出的;但在《非诚勿扰》一案中,原告却是一位来自民间的、名叫金阿欢的人,被告是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和珍爱网。金阿欢以“非诚勿扰婚恋交友”命名,建立了一家婚恋交友机构,并在2009年2月16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商标,而家喻户晓的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在2010年元月开播。就在该节目开播三年后,金阿欢认为江苏卫视播出的节目名称与自己公司的名称相同,在服务类别即相亲、婚恋、交友也和自己公司如出一辙,遂于2013年2月一纸诉状将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和珍爱网告上法庭。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金阿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江苏卫视和珍爱网停止使用节目名称;江苏卫视与珍爱网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经过为期三年的一来一回的改判,广东高院于2016年12月30日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广东高院判决的依据是:“案件涉及的商标用于不同的服务类别,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电视综艺节目名称纠纷主要发生在知名节目身上,由于电视是现代传播范围广泛的信息媒介,知名度高的电视综艺节目不仅可以为制片人或电视台带来广告、冠名权等丰厚的收益回报,而且都能提升纠纷当事双方的知名度,无论争议有无道理,电视综艺节目名称纠纷行为背后实质是经济利益的争夺战。上述的案例中由一个名字而引发的“血案”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在一个经济快速发展、变幻莫测的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电视综艺节目名称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电视企业来说已刻不容缓。
南京商标注册卓远知识产权觉得大家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