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卓澄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卓澄知产)是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备案的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公司热忱致力于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领域为公众及企业界提供全面的法律与技术支持,并以造就二十一世纪中国优秀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为已任,走稳定、可持续性的发展道路,卓澄知产已发展成为企业信赖的商标、专利法律服务合作伙伴。我们以丰富的从业经验、规范的工作流程、一流的工作效率、敬业的工作态度,可以在商标、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咨询与服务。
卓澄知产拥有一支由知识产权律师、商标代理人、版权代理人及专利代理人组成的高素质的合作团队,他们均在知识产权领域拥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处理了大量的复杂、疑难案例。同时,卓澄知产与中国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尤其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知识产权局及中国主要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保持了良好的工作关系。
南京卓澄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向大家介绍一下发明专利申请程序:
1、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提出申请。
2、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登记: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驳回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并且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6、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7、无效申请: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8、行政诉讼: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